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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高级政府管理人员和官员

高级政府管理人员和官员通过中层管理人员规划、组织、指导、控制和评估市或地区政府或省、地区或联邦部门、委员会、机构或委员会的主要活动。它们确定了这些组织根据民选代表或立法机构制定的立法和政策采取的方向。

轮廓

头衔示例

  • 副部长助理
  • 首席行政官-区域市政当局
  • 首席统计师-政府服务
  • 城市管理员
  • 副部长
  • 政府服务署署长
  • 执行主任-政府服务
  • 高级专员
  • 人权委员会主席
包含内容
  • 县书记员
  • 城镇办事员

主要职责

该小组履行以下部分或全部职责:
  • 根据政府立法和政策制定组织目标,单独或与高级政府委员会一起制定或批准并评估计划和程序
  • 就政策问题向当选代表提供建议,并将重大政策事项提交给这些代表作最终决定
  • 建议、审查、评估和批准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级工作人员提交的文件、简报和报告
  • 与其他高级政府管理人员和官员协调部门活动
  • 向立法委员会和其他政府委员会介绍政策、计划或预算
  • 分配人力和财政资源以实施组织政策和计划
  • 建立财务和行政控制。

就业要求

  • 通常需要大学学位或大学文凭。
  • 可能需要相关领域的研究生学位。
  • 需要在公共或私营部门有几年的管理经验。

其他信息

  • 高级管理职业之间存在流动性。

除外条款

分解汇总表

广泛的职业类别
0–立法和高级管理职业
0–管理职业
主要群体
00–立法和高级管理人员
次主要群体
000–立法和高级管理人员
次要组
0001–立法者和高级管理人员
版本
NOC 2021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