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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2–娱乐、体育和健身项目及服务总监

娱乐、体育和健身项目及服务主管计划、组织、指导、控制和评估综合娱乐、体育与健身项目和服务、国家或省级体育管理机构和专业运动队的运营。他们受雇于市政当局、社区和私人娱乐和健身组织、体育管理机构和专业运动队组织。

轮廓

头衔示例

  • 康乐署署长
  • 职业足球队经理
  • 专业曲棍球队经理
  • 专业田径队经理
  • 政府体育行政总监
  • 体育协会理事
  • 体育联合会主任
  • 体育项目总监
  • 年轻人';基督教青年会(YMCA)项目总监

主要职责

该小组履行以下部分或全部职责:
  • 规划、组织、指导、控制和评估娱乐、体育和健身项目和服务的运营
  • 就娱乐、体育和健身事宜提供技术和专业建议
  • 编制预算估算并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实施计划
  • 管理体育管理机构的运作
  • 组织和管理与特定运动相关的国家和省级培训、教练、裁判和其他项目
  • 管理专业运动队的运作
  • 招聘专业教练和运动员
  • 直接筹款并安排公共和私人组织的赞助
  • 制定长期计划并谈判商业合同。

就业要求

  • 通常需要大学学历、体育、体育管理或相关领域,或娱乐管理或体育管理大专文凭。
  • 通常需要在与娱乐和体育管理、咨询或编程相关的职业中有几年的经验。
  • 一些娱乐总监可能需要有一名市政娱乐总监';s证书。
  • 体育管理机构的执行董事可能需要获得特定体育项目的教练认证。

其他信息

除外条款

  • 教练(53201)
  • 体育官员和裁判员(53202)
  • 娱乐、体育和健身方面的项目领导和导师(54100)
  • 娱乐、体育和健身政策研究人员、顾问和项目官员(4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