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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2–辅助医疗职业

辅助医疗职业的工作人员为受伤或患有疾病的患者提供院前紧急医疗护理,并将他们运送到医院或其他医疗设施进行进一步医疗护理。他们受雇于私人救护车服务、医院、消防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制造公司、矿业公司和其他私营部门机构。作为主管的护理人员包括在本单元组中。

轮廓

头衔示例

  • 高级护理护理人员
  • 救护车服务员
  • 救护车服务主管
  • 重症护理人员
  • 紧急医疗技术员(EMT)
  • 急救医疗技术员-辅助医疗人员(EMT-P)
  • 护理人员
  • 急救医疗技术员
  • 初级护理护理人员
包含内容
  • 紧急医疗助理
  • 急救医务人员(EMA)

主要职责

该小组履行以下部分或全部职责:
  • 评估创伤受害者、呼吸系统疾病和压力患者、过量服用和中毒受害者、工业事故受害者和其他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受伤或医疗疾病程度,以确定紧急医疗
  • 对患者进行院前急救,如氧疗、心肺复苏(CPR)、脊柱固定、包扎和夹板固定
  • 建立并维持静脉内治疗(IV),为通气和循环并发症应用辅助设备,给患者服用药物并提供其他先进的紧急治疗
  • 通过空运、陆运或水路将患者运送至医院或其他医疗设施进行进一步医疗护理
  • 与救护车调度中心、医院工作人员、警察、消防员和家属合作,确保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适当治疗
  • 记录受伤和疾病的性质以及所提供的治疗
  • 如有必要,协助医院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 维护急救设备和用品
  • 可以培训和监督本单位组的其他工人
  • 可协助急诊患者的分诊。

就业要求

  • 需要完成一至三年的大学、医院或其他公认的辅助医疗或紧急医疗技术课程。
  • 所有省份都需要获得监管机构的许可。
  • 操作应急车辆的人员需要适当级别的执照。

其他信息

除外条款

分解汇总表

广泛的职业类别
3–健康职业
2–职业通常需要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大学文凭或学徒培训;或监管职业
主要群体
32–卫生技术职业
次主要群体
321–卫生技术职业(自然疗法从业者除外)
次要组
3210–治疗和评估技术职业
版本
NOC 2021 1.0版